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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市检察机关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 扫黑除恶在行动

时间:2019-06-03 22:16  阅读: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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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以来,朔州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,迅速部署,精准把握黑恶势力犯罪新动向、新趋势,针对2018年扫黑除恶工作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坚持采取五项措施,严格依法办案,扎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。

开展“百日会战”,提前实现积案“清零”。今年3月,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坚持以中央督导“回头看”整改为契机,不断加大扫黑除恶工作力度。部署对全市检察机关受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逐一摸排,建立黑恶案件管理台账,制定了“百日会战”方案,提出了“黑恶积案清零”目标,力争提前两个月完成省检察院提出的7月31日前完成2018年积案“清零”的任务。市检察院除提速办理直接受理案件外,还选派六名员额检察官成立了六个督导组,对口联系基层院案件承办人,将退补必要性、诉讼进度等作为督导重点,逐案研商会诊,全程动态跟踪案件办理全过程,确保加快办案进度,把关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。截至5月30日,共提起公诉11件69人,公安机关2018年立案侦查的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全部提起公诉,提前两个月完成了2018年积案“清零”目标。建立会商机制,提升工作合力。2019年4月,朔州市检察院联合市中级法院、市公安局制定出台《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暂行办法》,进一步加强公、检、法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协调配合,统一执法思想,强化执法监督,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。《办法》就涉黑涉恶案件会商的案件类型、启动程序、召开时间、结论效力、纪律要求等作出详尽规定,并明确了日常联络、信息共享、联席会议等机制。目前,已组织“三长”召开会商会议3次,就4件重大案件进行会商,取得良好效果。涉黑涉恶案件会商机制的建立,促进了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工作的常态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,进一步提升了扫黑除恶工作合力。

坚持依法办案,严惩黑恶犯罪。专项斗争开展以来,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办案为中心,依法从严从快办理了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黑恶案件,保持了打击黑恶犯罪的高压态势。建立提前审查、提级审查、专案审查的“三个审查”制度,提前介入监督,引导侦查取证,对重大案件提级审查,成立专案组挂牌督办,排除干扰阻力,确保办案效果。共批捕涉黑涉恶案件92件354人,起诉67件327人。建立分片督导指导制度,员额检察官加强对提前介入侦查、审查批捕、审查起诉、出庭公诉等环节的业务指导,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“会诊”,严把案件事实关、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,不“拔高”、不“降格”。同时坚持诉讼监督实质化,在纠违促改上求质效,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34人,纠正漏捕5人,纠正遗漏同案犯17人,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35人;不批捕16人,不起诉4人。建立涉黑涉恶案件观摩庭审制度,通过6次庭审观摩和庭后评议,强化岗位练兵、倒逼办案质量和办案能力提升,同时也通过公开观摩庭审增强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震慑。

坚持破网打伞,深挖黑恶线索。为落实“深挖彻查”要求,全市检察机关按照朔州深挖“保护伞”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工作方案,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,与市纪委监委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反馈机制,对重点人群、地区、行业、领域涉黑涉恶情况进行全面排查。同时严格按照“两个一律”“一案三查”“三个不放过”等要求,把破网打伞作为主攻方向,再次对近年来办理的案件和举报信息开展“回头看”活动,逐案过筛、循线深挖、逐一见底,绝不让任何一条有价值的线索“石沉大海”,确保打击黑恶势力与深挖“保护伞”协调推进、同频共振。专项斗争开展以来,朔州市检察机关共发现并移送涉黑涉恶案件线索68件,涉腐败和“保护伞”线索13件。

深化系统治理,推动建立长效机制。积极延伸检察职能,在办案中注意发现深层次社会问题,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,推动建立长效机制,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。朔城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恶势力案件中,针对央企管理漏洞,向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安太堡露天矿、中煤平朔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开宣告方式提出检察建议,督促企业堵漏建制。山阴县院在办理“李老大”等人涉黑涉恶案件中,针对行业监管部门存在的管理漏洞,分别向县住建局、交通局、国土局、供电公司发出检察建议,取得良好效果。专项斗争开展以来,全市检察机关共向司法机关、行政机关、大型企业等发出检察建议书65份。同时,强化个案分析,及时总结剖析案件在提前介入、退补、适用法律等分面存在的问题,发现短板,总结经验,为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夯实基础。

来源: 科创新闻网 责任编辑:华南产业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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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市检察机关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 扫黑除恶在行动

今年以来,朔州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,迅速部署,精准把握黑恶势力犯罪新动向、新趋势,针对2018年扫黑除恶工作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坚持采取五项措施,严格依法办案,扎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。

开展“百日会战”,提前实现积案“清零”。今年3月,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坚持以中央督导“回头看”整改为契机,不断加大扫黑除恶工作力度。部署对全市检察机关受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逐一摸排,建立黑恶案件管理台账,制定了“百日会战”方案,提出了“黑恶积案清零”目标,力争提前两个月完成省检察院提出的7月31日前完成2018年积案“清零”的任务。市检察院除提速办理直接受理案件外,还选派六名员额检察官成立了六个督导组,对口联系基层院案件承办人,将退补必要性、诉讼进度等作为督导重点,逐案研商会诊,全程动态跟踪案件办理全过程,确保加快办案进度,把关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。截至5月30日,共提起公诉11件69人,公安机关2018年立案侦查的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全部提起公诉,提前两个月完成了2018年积案“清零”目标。建立会商机制,提升工作合力。2019年4月,朔州市检察院联合市中级法院、市公安局制定出台《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暂行办法》,进一步加强公、检、法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协调配合,统一执法思想,强化执法监督,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。《办法》就涉黑涉恶案件会商的案件类型、启动程序、召开时间、结论效力、纪律要求等作出详尽规定,并明确了日常联络、信息共享、联席会议等机制。目前,已组织“三长”召开会商会议3次,就4件重大案件进行会商,取得良好效果。涉黑涉恶案件会商机制的建立,促进了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工作的常态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,进一步提升了扫黑除恶工作合力。

坚持依法办案,严惩黑恶犯罪。专项斗争开展以来,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办案为中心,依法从严从快办理了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黑恶案件,保持了打击黑恶犯罪的高压态势。建立提前审查、提级审查、专案审查的“三个审查”制度,提前介入监督,引导侦查取证,对重大案件提级审查,成立专案组挂牌督办,排除干扰阻力,确保办案效果。共批捕涉黑涉恶案件92件354人,起诉67件327人。建立分片督导指导制度,员额检察官加强对提前介入侦查、审查批捕、审查起诉、出庭公诉等环节的业务指导,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“会诊”,严把案件事实关、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,不“拔高”、不“降格”。同时坚持诉讼监督实质化,在纠违促改上求质效,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34人,纠正漏捕5人,纠正遗漏同案犯17人,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35人;不批捕16人,不起诉4人。建立涉黑涉恶案件观摩庭审制度,通过6次庭审观摩和庭后评议,强化岗位练兵、倒逼办案质量和办案能力提升,同时也通过公开观摩庭审增强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震慑。

坚持破网打伞,深挖黑恶线索。为落实“深挖彻查”要求,全市检察机关按照朔州深挖“保护伞”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工作方案,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,与市纪委监委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反馈机制,对重点人群、地区、行业、领域涉黑涉恶情况进行全面排查。同时严格按照“两个一律”“一案三查”“三个不放过”等要求,把破网打伞作为主攻方向,再次对近年来办理的案件和举报信息开展“回头看”活动,逐案过筛、循线深挖、逐一见底,绝不让任何一条有价值的线索“石沉大海”,确保打击黑恶势力与深挖“保护伞”协调推进、同频共振。专项斗争开展以来,朔州市检察机关共发现并移送涉黑涉恶案件线索68件,涉腐败和“保护伞”线索13件。

深化系统治理,推动建立长效机制。积极延伸检察职能,在办案中注意发现深层次社会问题,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,推动建立长效机制,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。朔城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恶势力案件中,针对央企管理漏洞,向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安太堡露天矿、中煤平朔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开宣告方式提出检察建议,督促企业堵漏建制。山阴县院在办理“李老大”等人涉黑涉恶案件中,针对行业监管部门存在的管理漏洞,分别向县住建局、交通局、国土局、供电公司发出检察建议,取得良好效果。专项斗争开展以来,全市检察机关共向司法机关、行政机关、大型企业等发出检察建议书65份。同时,强化个案分析,及时总结剖析案件在提前介入、退补、适用法律等分面存在的问题,发现短板,总结经验,为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夯实基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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