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的位置: 华南产业网 > 资讯 > 正文
华南产业网-移动版 首页

北京一老人坐代步车被摔伤,获赔37万!

时间:2019-04-06 16:30  阅读:1
分享到:

陈阿姨本就患有风湿病,已是二级残疾,却因乘坐有质量问题的代步车被摔伤加重残疾,生活完全不能自理。

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免费为陈阿姨代理诉讼,历时两年半,终于为她拿回了37万余元赔偿。

北京一老人坐代步车被摔伤,获赔37万!

腿疾老人乘坐代步车被摔伤

构成八级伤残

“我这案子太曲折了,要不是这两位律师这么负责任,打不下来。”陈阿姨坐在轮椅上,拍着自己已经完全动不了的双腿回忆起这三年多来的不幸与幸运。

陈阿姨原本就患有风湿病,已经是二级残疾,行动不便。为了方便她出行,2012年,女儿让亲戚帮忙给陈阿姨买了一辆电动代步车。此后,陈阿姨便可以独自操作电动代步车在室内外活动。

2015年夏天,陈阿姨乘坐代步车出行时,因为代步车左前轮叉脱落,致使陈阿姨重重摔在地上,后被送医治疗。经诊断为双侧股骨粉碎性骨折、下消化道出血等。

陈阿姨本身就是残疾人,骨质不好,双腿受伤后不能做手术,只能保守治疗。以前,陈阿姨日常生活还能自理,双腿虽然走不了路,但也能使得上劲儿。这一摔让她完全瘫在床上,双腿自主功能丧失,连翻身都要别人帮忙。经鉴定,陈阿姨已经构成八级伤残。

陈阿姨的女儿不常在身边,日常起居都是年近古稀的老伴儿照料。每天上下床、大小便,都得老伴儿抱上抱下。老伴儿要是出去办点事,只能花钱请小时工来照看陈阿姨,家庭开销陡然增加。

“不找他们吧,我心里不平衡,孩子给我买车本来是为了提高我的生活质量,给家人减轻护理压力,哪成想车有质量问题,反倒把我摔重了。”为了给自己讨个说法,2016年7月,陈阿姨向朝阳法院提起诉讼,状告电动代步车的生产和销售商。

获免费法律援助

打官司过程一波三折

生活本就不易,陈阿姨也拿不出钱来请律师。有人建议她去申请法律援助。陈阿姨抱着试试看的心态,找到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。

因为陈阿姨是残疾人,其遭受人身伤害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,法律援助中心立即为她指派了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杨汉卿、姜超峰两位资深律师,免费帮陈阿姨打官司。

可是,看似事实清楚的一场官司打得却并不容易。

首先,因为陈阿姨没有保留购物发票,代步车的生产厂家和经销商都不承认向陈阿姨出售过代步车。陈阿姨急得够呛:“我一个小老百姓,也没有法律知识,平时也没注意留发票,那时候我真是打退堂鼓了。”

但是援助律师却没有放弃,他们专门和陈阿姨及其亲属沟通,得知当时亲戚在实体店里刷卡买的,后来陈阿姨的女儿又把钱转给了亲戚。刷卡消费的银行账目拿到了,援助律师按照刷卡时间,专门到税务部门查询销售商的发票存根。两项证据相互印证,有力地证明了双方的买卖关系,破解了此案的第一个难题。

接下来,陈阿姨一方还需要证明是轮椅有质量问题造成自己摔伤。

援助律师几次赴事发地实地勘查,寻找目击证人了解事发经过。在法庭上,几位目击陈阿姨摔伤过程的证人都出庭作证,说明陈阿姨确实是在乘坐代步车时突然摔伤。

所幸的是,摔伤后,陈阿姨一家把代步车和脱落的零件都留存着。代步车前叉脱落是因为连接的轴承断裂。陈阿姨残疾多年,用过不止一辆轮椅,非常清楚轴承应该使用耐磨的金属材料制造,但这辆代步车用的却是塑料件,这哪结实啊?

法院在册的鉴定机构都无法鉴定代步车的质量问题。承办律师干脆把代步车和断裂的零件都拿到法庭上,让法官亲自查验。

销售商表示,陈阿姨从购买轮椅到事发已经三年了,早过了两年的质保期,公司不应承担责任。援助律师当即反驳说,代步车的保修卡上写着:前叉、脚踏板、旁板及车架焊接部位非人为损坏保修四年。代步车损坏部位是前叉,并未超过保修期。

历时两年半

终于讨回37万赔偿

打官司的耗时费力超出了陈阿姨夫妇的预料,即便是有律师免费相助,但陈阿姨也不止一次想过放弃。

在诉讼过程中,生产厂家还提出了调解方案,一次性给陈阿姨10万元解决此事。陈阿姨动心了,觉得能拿回点钱来弥补损失就行。不过,援助律师分析案情后认为,此案的证据已经能够证明事实和轮椅的质量责任,根据陈阿姨的伤残程度,赔偿数额绝对不止10万元。而且,涉案代步车的生产厂家在行业里也是数一数二的大厂,今后执行也不是问题。

果然,法院采纳了援助律师的代理意见。去年2月,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,认定涉案电动代步车在陈阿姨使用期间发生前叉脱落,前叉部位尚在质量保证期内,该脱落情况可以说明该产品存在质量缺陷,生产厂家应就陈阿姨的合理损失予以赔偿。

考虑到代步车说明书上写明使用时应扣上安全带,陈阿姨没扣安全带,自身存在一定的过错,法院酌定厂家承担80%的责任,并按此比例赔偿陈阿姨医疗费、残疾赔偿金等共计37万余元。

一审判决后,厂家不服提起上诉。去年6月,二审法院维持了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随后,援助律师代表陈阿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今年春节前,经过前后两年半时间的不懈努力,法律援助终于帮陈阿姨拿回了37万余元赔款。

“这个案子赢了,我才有了生活的勇气。我是真心感谢你们!”说着,陈阿姨让老伴儿拿出一面早就准备好的锦旗,亲自交到律师们手上,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帮她讨回了公道。

来源:北京晚报公众号

记者:孙莹

监制:王然

编辑:苏越

流程编辑:王宏伟


相关评论:

用户3137412843245:老年代步车就应该退出市场。有的比汽车还大。在主路开。危险系数极高。我说的可是北京呀。

闲情逸致28587:应该坚决取缔老年代步车,害人害己……

清水浅溪:是电动轮椅,都上路行驶了,见过在机动车道上面的电动轮椅,真当是机动车了!

用户4835036603214:老年人没有代步车怎么出门,难不成都开汽车,

小小李大拿:一个有良心的企业。就买它了。

来源: 北京日报客户端 责任编辑:华南产业网
免责声明:
  • 注明“来源:华南产业网”的所有作品,版权均属于华南产业网,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;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"来源:华南产业网";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  • 华南产业网转载文章是为了传播信息,不代表本网观点。如因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需同本网联系的,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发送至电子邮箱:

北京一老人坐代步车被摔伤,获赔37万!

陈阿姨本就患有风湿病,已是二级残疾,却因乘坐有质量问题的代步车被摔伤加重残疾,生活完全不能自理。

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免费为陈阿姨代理诉讼,历时两年半,终于为她拿回了37万余元赔偿。

北京一老人坐代步车被摔伤,获赔37万!

腿疾老人乘坐代步车被摔伤

构成八级伤残

“我这案子太曲折了,要不是这两位律师这么负责任,打不下来。”陈阿姨坐在轮椅上,拍着自己已经完全动不了的双腿回忆起这三年多来的不幸与幸运。

陈阿姨原本就患有风湿病,已经是二级残疾,行动不便。为了方便她出行,2012年,女儿让亲戚帮忙给陈阿姨买了一辆电动代步车。此后,陈阿姨便可以独自操作电动代步车在室内外活动。

2015年夏天,陈阿姨乘坐代步车出行时,因为代步车左前轮叉脱落,致使陈阿姨重重摔在地上,后被送医治疗。经诊断为双侧股骨粉碎性骨折、下消化道出血等。

陈阿姨本身就是残疾人,骨质不好,双腿受伤后不能做手术,只能保守治疗。以前,陈阿姨日常生活还能自理,双腿虽然走不了路,但也能使得上劲儿。这一摔让她完全瘫在床上,双腿自主功能丧失,连翻身都要别人帮忙。经鉴定,陈阿姨已经构成八级伤残。

陈阿姨的女儿不常在身边,日常起居都是年近古稀的老伴儿照料。每天上下床、大小便,都得老伴儿抱上抱下。老伴儿要是出去办点事,只能花钱请小时工来照看陈阿姨,家庭开销陡然增加。

“不找他们吧,我心里不平衡,孩子给我买车本来是为了提高我的生活质量,给家人减轻护理压力,哪成想车有质量问题,反倒把我摔重了。”为了给自己讨个说法,2016年7月,陈阿姨向朝阳法院提起诉讼,状告电动代步车的生产和销售商。

获免费法律援助

打官司过程一波三折

生活本就不易,陈阿姨也拿不出钱来请律师。有人建议她去申请法律援助。陈阿姨抱着试试看的心态,找到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。

因为陈阿姨是残疾人,其遭受人身伤害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,法律援助中心立即为她指派了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杨汉卿、姜超峰两位资深律师,免费帮陈阿姨打官司。

可是,看似事实清楚的一场官司打得却并不容易。

首先,因为陈阿姨没有保留购物发票,代步车的生产厂家和经销商都不承认向陈阿姨出售过代步车。陈阿姨急得够呛:“我一个小老百姓,也没有法律知识,平时也没注意留发票,那时候我真是打退堂鼓了。”

但是援助律师却没有放弃,他们专门和陈阿姨及其亲属沟通,得知当时亲戚在实体店里刷卡买的,后来陈阿姨的女儿又把钱转给了亲戚。刷卡消费的银行账目拿到了,援助律师按照刷卡时间,专门到税务部门查询销售商的发票存根。两项证据相互印证,有力地证明了双方的买卖关系,破解了此案的第一个难题。

接下来,陈阿姨一方还需要证明是轮椅有质量问题造成自己摔伤。

援助律师几次赴事发地实地勘查,寻找目击证人了解事发经过。在法庭上,几位目击陈阿姨摔伤过程的证人都出庭作证,说明陈阿姨确实是在乘坐代步车时突然摔伤。

所幸的是,摔伤后,陈阿姨一家把代步车和脱落的零件都留存着。代步车前叉脱落是因为连接的轴承断裂。陈阿姨残疾多年,用过不止一辆轮椅,非常清楚轴承应该使用耐磨的金属材料制造,但这辆代步车用的却是塑料件,这哪结实啊?

法院在册的鉴定机构都无法鉴定代步车的质量问题。承办律师干脆把代步车和断裂的零件都拿到法庭上,让法官亲自查验。

销售商表示,陈阿姨从购买轮椅到事发已经三年了,早过了两年的质保期,公司不应承担责任。援助律师当即反驳说,代步车的保修卡上写着:前叉、脚踏板、旁板及车架焊接部位非人为损坏保修四年。代步车损坏部位是前叉,并未超过保修期。

历时两年半

终于讨回37万赔偿

打官司的耗时费力超出了陈阿姨夫妇的预料,即便是有律师免费相助,但陈阿姨也不止一次想过放弃。

在诉讼过程中,生产厂家还提出了调解方案,一次性给陈阿姨10万元解决此事。陈阿姨动心了,觉得能拿回点钱来弥补损失就行。不过,援助律师分析案情后认为,此案的证据已经能够证明事实和轮椅的质量责任,根据陈阿姨的伤残程度,赔偿数额绝对不止10万元。而且,涉案代步车的生产厂家在行业里也是数一数二的大厂,今后执行也不是问题。

果然,法院采纳了援助律师的代理意见。去年2月,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,认定涉案电动代步车在陈阿姨使用期间发生前叉脱落,前叉部位尚在质量保证期内,该脱落情况可以说明该产品存在质量缺陷,生产厂家应就陈阿姨的合理损失予以赔偿。

考虑到代步车说明书上写明使用时应扣上安全带,陈阿姨没扣安全带,自身存在一定的过错,法院酌定厂家承担80%的责任,并按此比例赔偿陈阿姨医疗费、残疾赔偿金等共计37万余元。

一审判决后,厂家不服提起上诉。去年6月,二审法院维持了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随后,援助律师代表陈阿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今年春节前,经过前后两年半时间的不懈努力,法律援助终于帮陈阿姨拿回了37万余元赔款。

“这个案子赢了,我才有了生活的勇气。我是真心感谢你们!”说着,陈阿姨让老伴儿拿出一面早就准备好的锦旗,亲自交到律师们手上,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帮她讨回了公道。

来源:北京晚报公众号

记者:孙莹

监制:王然

编辑:苏越

流程编辑:王宏伟


相关评论:

用户3137412843245:老年代步车就应该退出市场。有的比汽车还大。在主路开。危险系数极高。我说的可是北京呀。

闲情逸致28587:应该坚决取缔老年代步车,害人害己……

清水浅溪:是电动轮椅,都上路行驶了,见过在机动车道上面的电动轮椅,真当是机动车了!

用户4835036603214:老年人没有代步车怎么出门,难不成都开汽车,

小小李大拿:一个有良心的企业。就买它了。

关键词:法律不完美妈妈银行 责任编辑:TF002C
免责声明:
  • 注明“来源:华南产业网”的所有作品,版权均属于华南产业网,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;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"来源:华南产业网";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  • 华南产业网转载文章是为了传播信息,不代表本网观点。如因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需同本网联系的,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发送至电子邮箱:

相关阅读

热读排行